G外高桥质疑普华永道审计结果 向其索赔两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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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 02:03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田享华 任亮 发自上海 由于被认为审计报告连续出现问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下称“普华永道”)被上海外高桥(资讯 行情 论坛)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G外高桥”,600648.SH)送上了仲裁庭。
G外高桥今日公告称,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普华永道对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及200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但公司于2005年6月发现公司存放在国海证券上海圆明园路营业部(下称“国海营业部”)证券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已经被挪用。 为此,G外高桥于5月9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起仲裁,要求普华永道退还全部审计服务费共计170万元,赔偿申请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共2亿元,并且承担全部仲裁费和律师费。 昨日晚上7点,《第一财经日报》收到的普华永道发函称:“截至目前为止,本司尚未收到有关讼裁的通知,专业操守也不容许我们评论或透露有关新旧客户的事宜。” 来函还称:“普华永道秉承一贯对审计质量的重视,确保本司的工作按照适当的审计准则进行。本司将继续确保所发表的审计意见独立、客观、公正、并达到最高质量。” 据悉,仲裁委员会已经接受该申请。 缘由保证金被挪用 G外高桥方面称,2005年6月20日,G外高桥发现其存放在国海营业部证券保证金账户余额与经审计的公司2003年度和2004年度的报表明细账上金额严重不符。后经公安机关查证,上述金额已经被公司原财务部经理黎明红和国海营业部原总经理金一敏挪用,一部分资金用于炒股,一部分资金转移至其他公司账上。 G外高桥在其仲裁申请书中还称,通过比较明细账和国海营业部提供的资金变动情况表和对账单,发现在2003年及2004年间G外高桥共有8000万元没有进账。 G外高桥还称,另有约14000万元保证金在进入保证金账户后被相关人员转出账户挪作他用而未在G外高桥的会计资料中做任何记载,且外高桥的财务记录中的证券买卖和利息计提金额也与实际情况不符合。 为此,G外高桥认为:“对于此等导致G外高桥会计报表严重失实的重大错误和舞弊行为,作为国际知名的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普华永道在实施审计后竟然毫无察觉,依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G外高桥的代理人、上海小耘律师事务所陈芳对本报记者表示:“截至案发时,G外高桥尚有 223716578元资金未收回。” 黎明红与金一敏已经被公安机关羁押。据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透露,该案将在5月17日开庭审理,罪名是涉嫌挪用资金。 普华永道称已经履行全部义务 此前,小耘律师事务所受G外高桥的委托,在2005年8月31日就已经向普华永道发出律师函,向其指出由于普华永道地过错导致公司损失2亿多元。 2005年9月20日,普华永道香港/中国总法律顾问Chris H arford代表普华永道回复称,其对G外高桥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故拒绝就任何刑事的赔偿进行协商,而且普华永道认为其已经履行了为G外高桥提供服务过程中的全部义务。 根据《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7号——函证》中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存款、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进行函证。同时,还规定,“询证函经被审计单位盖章后,由注册会计师直接发出,在询证函中指明直接向接受审计业务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回函”、“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发出及收回函证的控制情况”。 G外高桥称,无论是2003年还是2004年,普华永道与证券公司在对该账号实施函证间往来时,均通过G外高桥的黎明红处理。 “普华永道并没有实施其他适当的审计程序予以证实或消除询证函是否可靠的疑虑。”陈芳强调说。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