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治理年内收关 新业务可能出现新风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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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09日 14:06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刘诗颖 上海报道 券商综合治理年内收关,业已写入监管层的记事本中。但数年沉疴,果真将一朝“覆杯而愈”? 庄心一副主席讲,券商历史风险基本化解,但新风险似乎也在各项创新业务的开展中
新业务 新风险 券商集合受托理财数起数落,今年以来又传出暂停风声。 据多家创新类券商反映,2006年春节后,上报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就一直未被批准。3月下旬,证监会还抽样调研了光大、长江等券商的集合理财产品。 券商人士透露,证监会希望将业务扩大至规范类券商,并界定了集合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销售渠道和托管等。 “监管部门可能是希望新产品在新管理办法下发后再发行。”一位券商资产管理部负责人表示。 也有监管层人士认为,集合理财产品的潜在风险也是监管层考虑的因素。券商投入部分资金购买自己设计的理财产品,虽能获得投资者欢迎,但也会给其日后经营带来隐患。他认为,券商需要摆正资产管理的位置,把代客理财和自我风险隔开。 股改一年来,权证发展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多家创新券商也表示从权证创设中获益匪浅,但将要推出的备兑权证,券商风险却不可小视。 国信证券人士表示,风险对冲和做市商制度的构建是发行备兑权证的核心课题。 湘财证券首席数量分析师朱华成博士认为,备兑权证的发行与创设权证有很大差别,备兑权证发行要求有做市商,它不仅要能提供双边报价、连续报价,以稳定市场价格,还要在投资者买不到权证时,提供响应报价,在5秒钟内挂单出来。 他认为,这就要求发行商具备很强的定价能力和技术支持能力,否则很可能会引发亏损。“而具备这样实力的创新类券商并不多。” 风险对冲也是券商关注的焦点。权证创设,交易所要求券商提供1∶1的资金或股票担保,而备兑权证发行,券商将很可能根据自身的避险策略决定其股票或资金数量。 “备兑权证发行开始后,券商对产品的定价能力和避险策略在业务开展中将起重要作用,券商还面临着与同行的博弈,那时就要真正动脑筋赚钱了。”某券商权证业务负责人表示。 某券商创新业务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推出或即将推出的一系列创新业务,都需要监管层制定行之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证监会酝酿推出的融资融券业务、券商参与风险投资等行为,对现有的券商风控体系都提出了更高要求。 另类挑战 2005年,是监管层对券商的整顿年、救助年。 2005年6月,央行公开表示,有关部门正着手研究对申银万国和华安等合规券商再贷款,解决其资金流动问题。 接着,券商被允许发行短期融资券,拓宽融资渠道;在分类监管的思路下,部分券商集合理财业务再次开闸;股改带来股改保荐以及权证创设新业务……政策的“眷顾”,无疑让券商有了更多的出路。 不过,股改一年后,券商的生存环境面临着更大考验,新《证券法》实施,券商在某些领域的垄断地位将被动摇,银行、保险、基金等机构,将成为其强有力的竞争对手。 2006年2月21日,《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明确了商业银行开办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的条件:凡符合要求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经过审查和批准,都可以开展股票质押业务。 券业人士指出,在证监会、交易所积极酝酿券商融资融券业务时,此则公告,意味着商业银行已经提前介入这一新兴业务,启动了一种“市场倒逼机制”。 而在金融混业的强烈呼声下,近年来,券业被其他行业蚕食的业务并不少。如短期融资券承销业务。2006年3月,央行发布通知称,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两家资产管理公司已成为首批获得企业短期融资券承销资格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某大型券商固定收益部负责人表示,承销资格的扩大,最直接的影响是加大了承销商间的竞争。以后大型保险公司利用自身的通道去购买短期融资券,分到券商口中的蛋糕就少了。 此外,随着金融业整体开放步伐临近,在外资券商不断进入,本土企业不断出海的双向流动中,本土券商与股票市场一样遭遇着边缘化和被淘汰出局的危险。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