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热电(000958)10送2.8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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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09日 08:46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李文绚 北京报道 东方热电(000958)今天公布股改方案,非流通股股东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上海宽博实业发展公司、石家庄医药药材公司向流通股股东以送股方式支付对价,流通股每10股可获2.8股对价。
股改完成后,公司流通股东持股量上升到18076万股,股权比例由41.09%上升到52.59%。原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总数从20250万股下降到16295万股,股权比例由58.91%下降到47.41%。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热电集团承诺,若上海宽博在股改实施之日前不能解冻其所持东方热电股份,将代其垫付对价。上海宽博承诺在6个月内偿还热电集团垫付的对价,并承诺所持股份上市流通前,需偿还完毕或取得热电集团同意。 据公告,热电集团共有9720万股被冻结,上海宽博持有的172万股全部质押冻结。热电集团未被质押冻结的股份10282万股,足以支付对价并为上海宽博代为垫付。 公告称,2005年底热电集团及下属深圳市东方热电投资有限公司占用资金余额为30,971万元。截至2006年4月17日,占用资金余额为40,571万元。形成的主要原因是:热电集团由于企业分立、燃煤涨价等因素,造成资金紧张,为确保正常供热,占用了部分股份公司资金。热电集团承诺于2006年9 月底前解决欠款及资金占用费问题。 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表示,以2006年4月21日为计算基准日,公司近30个交易日的平均价格3.04元计算,流通权总价值所对应的公司流通股股数为3213万股,即每10股流通股可获得对价2.28股。为充分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协商一致同意方案为流通股每10股安排2.8股对价;为此,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需支付3954.30万股,高于流通权的总价值所对应的东方热电流通股股数3213.61万股。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