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再融资配套规则出台 配套规则也将紧随而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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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09日 03:16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焦菁)新的上市公司再融资管理办法昨日正式实施,其配套规则也紧随而至。 为规范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文件的报送和募集说明书的编制,昨日,中国证监会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0号——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文件》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1号—
证监会称,原《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0号——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申请文件》、《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2号——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1号——上市公司新股招股说明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同时废止。 新的募集说明书包括十一节内容,对上市公司风险因素、财务会计信息、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本次和历次募集资金运用都有相关规定。 另外,新的募集说明书要求上市公司使用通俗易懂的事实描述性语言,并采用表格或其他较为直观的方式披露公司及其产品、财务等情况;要求引用的资料应注明来源,事实依据应充分、客观;要求引用的数字应采用阿拉伯数字,有关金额的资料除特别说明之外,应指人民币金额,并以元、千元或万元为单位。 新的募集说明书还要求发行人可编制募集说明书外文译本,但应保证中外文文本的一致性,在对中外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最后,新规则还要求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编制必须忠实于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内容,不得出现与全文相矛盾之处。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