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老划断”稳步推进 新IPO办法征求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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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 15:26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韩平报道:恰值股改周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五一”前的4月29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以发现,“新老划断”正在稳步推进。 “无论再融资还是IPO,只要相关办法发布实施,就意味着企业可以做了。目前已经上会的在审企业,如融资行为符合办法要求,就可以继续履行程序;如不符合办法要求,则需进行修改。”证监会有关人士透露,判断何时实质恢复融资功能有三个依据:一是IPO、
据悉,证监会拟议中的系列配合措施包括:在发行环节中恢复资金申购,引入增量资金;为减轻市场压力,在市场不认可IPO时,允许企业将一部分股份配售给战略投资者、机构等,相应股份限售3年;对大型公司的发行,引进“绿鞋制度”等。另外,配合IPO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也已基本定局。与此同时,发审委恢复召开一事也被提上日程。 《管理办法》的最大看点,在于大幅提高IPO并上市公司的财务指标,推动优质企业发行上市。办法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应连续盈利,最近三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在此基础上,还必须符合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或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亿元的指标。为防止上市公司继续上演“变脸”把戏,新办法体现出监管部门对企业持续盈利能力的关注,对可能对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作出了五方面的禁止性规定。新办法取消了之前IPO净额不能超过净资产2倍的规定;取消了关联交易比例不得超过30%的规定,辅之以更为严格的披露要求;取消了辅导期一年的规定;取消了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12个月内不得增资扩股的规定,但提高了禁售期要求。 据有关消息称,该办法的征求意见期大概将于本月14日前结束。广发证券投行部的工作人员表示,从新办法的总体要求来看,最大的特点就是硬性条件放低,软性条件抬高,即市场化的程度更高了。对于取消一年辅导期的做法后,是否会导致大量公司迅速上市的问题,一名资深投行人士表示,其实上市的过程相当复杂,很多过程是免不了的,所以就算取消这一条规定,也很难为拟上市公司“省下”上市时间。他不认为取消这一规定会给市场带来冲击。 (观宇/编制)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