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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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下称“信达公司”)的通知,获悉信达公司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4月28日(下称“中国建投”)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将信达公司持有的24,393.6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0.07%)全
中国建投的详细情况请见同日刊登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述股权转让尚需经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并需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62 证券简称:宏源证券公告编号:临2006-12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