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大行纷纷抢单QDII 增强中国资金话语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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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06日 10:59 财经时报 | |||||||||
从短期看,QDII对国外大行难以带来特别明显的好处,但中国日渐充裕的资金供给,使他们看重QDII未来可能带来的资产管理等业务和其他滚滚而来的财源 □ 本报记者 牛丽静 焦强 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邓体顺近日频繁收到中国的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
《财经时报》从境内外多家金融机构了解到,自4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出台QDII(合格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后,包括高盛、摩根大通等在内的国际知名金融机构正在与国内基金公司进行积极和广泛的接触,以寻找合作伙伴。 从短期看,QDII对国外大行难以带来特别明显的好处,但中国日渐充裕的资金供给,使他们看重QDII未来可能带来的资产管理等业务和其他滚滚而来的财源。 国内的基金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目前正在为海外投资积极备战。一家基金公司高层向《财经时报》透露,该公司QDII的产品设计已经完成。 QDII进入实际操作阶段,表明中国金融市场双边开放的步伐已在加大。在多数国际金融机构看来,随着开放进程的加快,中国在世界金融市场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将不断增强。 国外投行扮演何种角色 4月14日,央行宣布,包括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在内的金融机构可以利用自有外汇或购汇投资海外资本市场,此举被视为QDII开闸。 QDII一经推出,即受到国外大型投资机构的高调欢迎,他们纷纷借助各种场合和渠道展示和宣传自己在研究、投资方面的实力。 在摩根大通中国证券市场部主席李晶看来,中国的机构投资者缺乏海外投资的经验,它们对自己“出海”后的风险控制和投资策略有所担忧,而国际投资机构将能为中国金融机构“出海”提供投资咨询和策略建议。 高盛同样希望利用专业的优势为中国境内机构提供服务。目前,高盛在内地的合资证券公司——高华证券已在为许多合资基金提供研发和咨询服务,其中法律咨询也是重要内容。 在邓体顺看来,QDII是中国资金去海外投资的先遣队,到海外投资,将可使得投资收益优化和最大化。高盛初步估计会有60亿美元QDII投资海外股市,其中,资金来源主要是社保基金和保险资金。 QDII的推出,同时亦是H股和A股定价进一步趋同的强大动力。香港作为中国资金进出的门户具有天然的优势。高盛认为,QDII将主要投资两种类型的公司股票,一是价值型公司,即H股比A股便宜的公司(目前约30家左右);二是稀缺型公司,如石油、电信、保险、银行等在内地没有上市的公司。 李晶提供的投资方向更为宽阔。在她看来,固定收益类产品是保险公司、尤其是国内养老基金保险比较适合的投资品种。 她同时透露,摩根大通在中国市场比较活跃,一直在寻求机会和国内的机构投资者达成伙伴关系。但具体策略李晶称不便透露。 摩根大通目前在上海已有合作伙伴,摩根富林明资产管理公司即是其投资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增强中国资金话语权 《财经时报》从多家基金公司了解到,他们一直在为QDII积极准备。 相较而言,合资基金公司较有优势。一家大型合资基金公司董事长向《财经时报》透露,QDII政策出台后,他们马上与外方股东接触商讨具体策略。由于外方股东在海外投资的实力很强,可以对他们提供不少帮助。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国内机构投资者和基金经理对海外市场的关注早已开始,但缺乏实战经验,将使得中国金融机构在起始阶段必须借助国外同业的力量。 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委员会委员郑震龙看来,QFII(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和QDII是相对应的。QFII进入中国资本市场时也利用了中国同业的研究和咨询力量,例如南方基金等公司就曾向QFII提供相关服务。 据李晶了解,中国政府可能在最近一个月之内出台一些更详细的细则。一家基金公司的高层则透露,他们已设计完成自己的QDII产品。 在李晶看来,短期而言,QDII对摩根大通在全球的业务不会有太大影响。根据他们的预测,今年QDII在国外投资额为40到50亿美元,这对众多国外投资机构来讲,数额很小。但长期来看,QDII将来可能为国外机构带来更多业务。 中国充裕的资金供给给国外投行描绘出美好的前景。目前,中国国内个人和机构的外汇存款为1600亿美元,外汇储备高达8700亿美元,这些资产当中有相当部分可以陆续转化为“出海”投资。 在高盛看来,随着QDII计划的实施,中国资本在国际资本市场上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将大大加强。这在包括日本在内的许多国家已经得到了验证。 链接 央行五号令 4月13日,央行公布了今年第5号公告,该公告的核心是放宽中资机构海外投资的外汇政策限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企业开立、变更和关闭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由事前审批调整为由银行按外汇管理要求和商业惯例直接办理,并向外汇局备案。提高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允许有真实交易背景需对外支付的企业提前购汇。 二、简化服务贸易售付汇凭证并放宽审核权限。 三、进一步简化境内居民个人购汇手续,提高购汇限额,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在额度之内,个人凭真实身份证明在银行办理购汇并申报用途;银行对超过额度部分的个人购汇在审核相关凭证后按实际需求供汇。 四、拓展境内银行代客外汇境外理财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的人民币资金,在一定额度内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 五、允许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等证券经营机构在一定额度内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自有外汇,用于在境外进行的包含股票在内的组合证券投资。 六、拓展保险机构境外证券投资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及货币市场工具,购汇额按保险机构总资产的一定比例控制。 上述政策措施,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分项组织实施。同时,密切跟踪分析国际收支形势,及时调整相关政策,切实防范风险,维护国家经济和金融安全。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