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隆案一审开出103亿元罚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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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 09:53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成为我国有史以来数额最大罚金,主犯唐万新获8年徒刑并处罚金40万元 建国以来最大的金融证券案———德隆案主案昨天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因“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分别被处以50亿元的巨额罚金,而上海友联管理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也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罚金3亿元,这样,“德隆系”3家核心企业合计被罚103亿元,这也成为我国有史以来数
判决书长达12万字232页 本案主犯、德隆总裁唐万新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及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两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对其个人罚金40万元。其他6名被告分别获得1年9个月到5年6个月的不等徒刑。对判决结果,唐万新没有当庭表示是否上诉。在本案审理中,唐万新的辩护律师陶武平对其涉嫌的非法吸存进行了无罪辩护,在操纵证券上做罪轻辩护。 本案的判决书共计12万余字,长达232页,像厚厚的一本书。这是武汉中院迄今为止,页数及字数最多的一份判决书。下午3时开始宣判,25分钟后完毕,唐万新表情平静。 知名律师:对唐万新量刑适当 证券市场知名维权律师严义明表示,单从对唐万新起诉的罪名来看,判处8年徒刑和40万罚金是适当的。但是,由于司法机关未将金新信托、德恒证券挪用巨额保证金囊括于此案中,从而使违法者并未承担相应的责任。至于103亿的巨额罚金,严义明认为,尽管绝对数目很大,但相对于整个证券市场的市制值缩水,这个数目还是非常小的。此外,严义明还对103亿的罚款能否得到执行表示怀疑。 其他6名高管同时领刑 李强: 被处以有期徒刑5年6个月(李强:“德隆系”核心之一的上海友联管理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执委,统管德隆金融体系的战略、客户、产品和人力资源等四大部门,并参与了大量金融机构的并购工作,被外界称为德隆的二号金融人物); 杨利: 被处以有期徒刑3年6个月(杨利:又名杨力,德隆国际经济研究所二部经理,该所是德隆庞杂资金链的直接调度中心,杨利有德隆“大出纳”之称); 王恩奎: 被处以有期徒刑2年(王恩奎:唐万新妹夫,任上海友联统计室工作人员,是德隆二级市场上主要的操盘手); 董公元: 被处以有期徒刑2年(董公元:中企东方投资部经理); 洪强: 被处以有期徒刑1年9个月(洪强:原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部经理,德隆直接派驻机构的重要操盘手); 张龙: 被处以有期徒刑1年9个月(张龙:原伊斯兰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德隆直接派驻机构的重要操盘手)。 □新闻背景 德隆主案 自1997年3月起,新疆德隆、德隆国际在唐万新及唐万川、张业光等人决策下,由王恩奎负责提供统计数据,董公元进行股票操盘的技术分析,洪强、张龙等人分别具体操盘买卖。先后利用金新信托、德恒证券、中企东方三个公司操作新疆屯河、合金投资、湘火炬A三支股票。新疆德隆、德隆国际集中资金,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采取连续买卖、自买自卖等手法,长期大量买卖新疆屯河、合金投资、湘火炬A股票,造成三支股票价格波动异常,股票价格长期居高,获取大量不正当利益。 截至2004年4月14日,新疆德隆、德隆国际累计买入三支股票金额达678.36亿元,累计卖出金额为621.83亿元,累计直接账面盈利98.6亿元,累计获利市值48.99亿元的股票。其间,新疆德隆、德隆国际操作上述三支股票的最高持仓比例全部高达91.5%以上,利用自买自卖操纵三支股票的交易量大于零的天数占买卖股票天数的比例全部在85.69%以上,自买自卖量占总交易量的最高比例全部在99.83%以上,严重扰乱证券市场交易秩序。 此案去年12月8日提起公诉。经上级法院指定,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1月19日和20日开庭审理了此案。 (综合新华社、楚天金报、楚天都市报、竞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