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隆主案昨日正式宣判 唐万新获刑8年被罚4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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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 00:48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 邓隆飞 29日武汉报道 建国以来最大的金融证券案———德隆案主案29日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完毕。尽管有太多种猜测,但是判决结果还是让大多数律师大跌眼镜。判决书上唐万新被判8年徒刑并被罚款40万元的结果就这样白字黑字拿在记者手中。
据判决书称:唐万新犯有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7年,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被判1年,挪用资金被判1年。以上数罪并罚。判唐万新8年有期徒刑。其中有一句话为唐万新“主观恶性较低”。与记者一道了解这一判决结果的几位律师认为这一结果量刑过重。 “意料之中,但量刑过重。”唐万新的辩护律师陶武平在宣判结束后向记者表示。 “首先我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项有疑义;另外,数项罪名并罚8年过重。”陶称,明日将与唐万新见面,将根据唐的意愿决定是否上诉。 “我觉得这个结果还有很大的回旋余地。”陶武平语气轻松地表示。据悉,唐万新当庭未对判决结果作出表态。 “判决过程中,他很平静;宣判一刻他没有什么反应。”陶如是形容唐万新庭中表现。 今年1月20日,一拖再拖的德隆主案审理在武汉中院开庭。唐万新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德隆系核心企业———德隆国际、新疆德隆、上海友联三家法人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挪用资金罪。 从2005年8月份起,德恒证券案、南国投案、中富证券案、金新信托案、伊斯兰信托案等德隆案支案已陆续庭审、判决,包括德隆大厦在内的德隆系主要“遗产”亦已逐渐被处理。 截至2004年10月5日,德隆系总负债达570亿元,巨额负债的清理难度可想而知。承担上述债务处理的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总裁丁仲篪表示,将在上半年全面完成风险处置。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