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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顺醋业 10送2.6股副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 05:34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张莲娜

  恒顺醋业(600305)今天披露股改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6股股份对价。

  公告提示,由于公司两家非流通股股东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智联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不同意同比例支付对价股份,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已承诺将代为支付该两家股东应付的对价股份。

  由于距方案实施日尚有一段时间,如果非流通股股东镇江三联房地产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发生质押、冻结等情形而导致其无法支付对价。恒顺集团也承诺将代为支付其应付对价部分。

  此外,恒顺集团还特别承诺,在2005年至2007年的年度股东大会上,恒顺集团将提议公司进行利润分配,并保证在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其中2005年度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50%,2006年度至2007年度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30%。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恒顺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51%。在遵守上述持股比例承诺基础上,恒顺集团还承诺,自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交易所出售的价格不低于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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