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长虹终止与APEX在美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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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 06:15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靳军 成都报道 与美国APEX公司的旧账使G长虹(600839)2004年巨亏36.81亿元,而这笔旧账终于得到了解决。G长虹、美国APEX Digital inc.(简称APEX)及季龙粉宣布,4月11公司三方签署贸易纠纷和解框架协议,并于4月20日生效。APEX公司愿意承担对公司1.7亿美元的债务,日前协议当事方已中止在美诉讼。
由于APEX欠长虹债务而引起纠纷,长虹在美国加州对APEX提起诉讼,APEX则对长虹提起反诉。《和解协议》约定:APEX愿意偿还对长虹公司的1.7亿美元债务,并同意长虹作为担保权人行使部分担保权以满足上述债权;相关协议当事方立即中止在美诉讼,在各方履行约定义务后,撤销所有诉讼,并相互承诺在遵循《和解协议》的基础上,永不再就协议当事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及与之相关的其他事件对协议当事方及人员提起诉讼。 协议约定了债务的具体清偿方式,协议执行须持续数月,协议约定的1.7亿美元的债权最终实现数尚须根据协议的执行情况确定。同时,《和解协议》中各方表达了未来继续合作的意愿,并做出了适当的合作安排。目前,协议各方已着手协议的履行。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