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华集团窟窿越捅越大 累计对外担保近10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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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 06:15 中国证券报 | |||||||||
再曝1.3亿元违规担保,累计涉讼金额已近15亿元,累计对外担保近10亿元 本报实习记者 杨志刚 朝华集团(资讯 行情 论坛)(000688)今日又曝4笔为公司控制人张良宾和其他高管的违规担保,涉及金额1.265亿元。截至目前,朝华集团累计涉讼金额已近15亿元,累计对外
2001年6月和2004年4月,重庆市华祥房地产开发公司分别向建行涪陵分行借款4000万元和3000万元,期限均为三年,朝华集团承担连带责任担保。2003年3月,中行涪陵分行与朝华集团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朝华集团自2003年3月17日至2005年3月17日止,为华祥房地产公司与中行涪陵分行之间所产生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2004年8月,重庆市垫江美华彩釉瓦公司向垫江县农信社提供短期借款550万元,朝华集团提供担保。华祥公司、美华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众江系朝华集团董事。 2004年11月,朝华集团控制人张良宾的控股公司正东制药向金信信托借款2100万元,约定于2005年1月归还,由四川立信及朝华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朝华集团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均没有经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法院已对上述担保涉讼事项作出判决,朝华集团为上述借款本利承担连带责任。截至目前,朝华集团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98358.7万元。 公告同时披露,截至目前,包括重庆涪陵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诉朝华集团和重庆华祥借款纠纷案等在内的13宗诉讼,涉讼金额为32402万元。朝华集团累计涉讼金额累计已达149950万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