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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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6%以内可以计入企业经营成本 □本报记者 卢晓平 为鼓励企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计划,针对劳动保障部颁布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中没有解决的企业缴费税前列支的问题,重庆市近日出台了《重庆市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办法》明确了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6%以内的部分可以计入企业经营成本,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较国务院给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的优惠政策多出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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