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送2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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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4日 05:35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张莲娜 北京报道 3月初即宣布公司股改将与控股股东双汇集团国有产权转让组合进行的双汇发展(000895),今天终于披露了每10股送2股的股改方案,但仍未公布双汇集团国有产权整体转让给战略投资者的最终结果。同时,公司第二大股东漯河海宇投资有限公司宣布,决定将持有的双汇发展股份转让给战略投资者。
股改说明书披露,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同意,在现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基础上,向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流通股获得2股的比例执行对价安排。根据双汇发展目前的股权结构,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只有两名———持有183,416,250股国有股股权(占总股本的35.715%)的双汇集团和持有128,388,750股社会法人股(占总股本的25%)的海宇投资。其中,由16位自然人控股的海宇投资于2003年6月从双汇集团手中受让双汇发展25%的股权。 股改说明书提示,双汇集团实际控制人漯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将其持有的双汇集团国有产权整体转让给战略投资者,该项转让尚需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并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漯河市国资委承诺,将以协议方式约定,如果双汇集团国有产权转让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之前完成过户手续,产权受让方须接受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双汇集团应执行的对价安排,并保证双汇集团完全履行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所有承诺。否则,将不转让上述产权。 股改说明书还提示,公司第二大股东漯河海宇投资有限公司决定将持有的双汇发展股份转让给战略投资者,该项转让可能导致对价安排执行主体发生变化。海宇投资承诺,将以协议方式约定,如果其转让持有本公司股权事宜在股改方案实施日之前完成过户手续,股权受让方须执行本次股改相应对价安排并完全履行海宇投资在本次股改中所有承诺。否则,将不转让上述股权。如果该项转让在股改方案实施日之前未能完成,则仍由海宇投资执行相应对价安排并完全履行在本次股改中所有承诺。 非流通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还做出特别承诺: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通过交易所上市交易出售。上述承诺期届满后,通过交易所上市交易减持股票价格不低于23.37元/股,如公司发生分红、转增股本、配股等导致股票价格除权的事项,减持价格限制标准应做相应调整。非流通股股东将在2006年度、2007年度、2008年度股东大会提案中提出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0%的现金分红预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4月18日双展发展公告称,经漯河市国资委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协商,,将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最终的产权受让方。昨天下午,记者通过电话向北京产权交易所双汇集团国有股权转让项目的负责人沈翔询问进展情况,他说:“正在进行之中。”记者追问目前最终的受让方是否已经确定而只待有关部门批准,沈翔说:“没有,整个程序还在进展当中,转让的结果还没有出来。”至于北交所何时公告转让结果,沈翔表示,北交所不一定会公告结果,因为国有股权转让并非一定要公示。对于海宇投资也要将所持双汇发展股权转让给战略投资者,以及这个战略投资者与受让双汇集团股权的战略投资者是否有关联,沈翔说“这个不太清楚。”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