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虹控股 二股东易主不影响股改副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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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 02:45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吕强 海虹控股(000503)公告,公司接到第二大股东云南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通知,该公司与海南汇德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有的海虹控股45,430,546股社会法人股,目前该转让股权过户手续已经完成。股权转股对海虹控股股权分置改革将不会造成影响。
公告介绍,汇德福投资作为海虹控股上述股权的实际持有人,完全支持海虹控股目前所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将履行原云南国际信托所作出的支付对价及代为垫付对价等股改相关承诺。海虹控股已经获得汇德福投资上述全部股改相关手续,海虹控股股权分置改革将不会受到影响。 资料显示,2005年8月18日,汇德福投资与云南国际信托签署协议, 受让云南国际信托持有的海虹控股45,430,546股,占海虹控股已发行股份总数的6.06%,转让总金额为7890万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