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泰 增加追送股条款副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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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 02:45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陈亮 鲁泰(000726)公告,公司股改方案中增加了非流通股股东的追加送股条款。而且大股东还承诺,从鲁泰公司获得的2005年度和2006年度的现金分红,将全部用于在二级市场增持鲁泰A股。
唯一相关非流通股股东鲁诚公司承诺,如鲁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鲁泰未来三年的经营业绩没有达到预定目标,鲁诚公司将向无限售条件的流通A股股东追送股份一次。 如果出现鲁泰2008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较2005年度利润总额的增长低于30%,或者是出现2006年度、2007年度、2008年度任意一年公司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情况,鲁诚公司将按股改方案实施前10送0.3股的比例追加送股,追送股份总数为425.88万股。 追送股份的股权登记日,定为触发追送股份条件年度公司年报公告后的第10个交易日。鲁诚公司将在股权登记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程序实施追送股份安排。在履约期间内,鲁诚公司授权深圳登记结算公司将拟用于追加支付的425.88万股股份进行锁定,从技术上保证履行上述承诺义务。 鲁诚公司还增加承诺,将在鲁泰2006年、2007年的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公司现金分配的比例不低于50%。鲁诚公司从鲁泰公司获得的2005年度、2006年度的现金分红,将全部用于在二级市场增持鲁泰A股,增持时间为现金分红到账后的12个月内。在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股份。 另外,鲁诚公司的特别承诺还修改为:所持股份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60个月内不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上述承诺期满后的24个月内,若鲁诚公司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卖出原非流通股股份,卖出价格将不低于15元/股。 鲁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采用送股方式,对价水平为每10股股票将获送0.7股,鲁诚公司安排的股份总数为993.72万股。原方案中,承诺的禁售期为36个月,期满后的24个月内最低出售价为10元/股。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