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司法资本制度的改革取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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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 02:45 中国证券报 |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赵旭东 2005年公司法资本制度的突破和创新可总结为五个方面:1、大幅降低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下降幅度之大甚至超出了许多学者的预期,其立法的意图则在于降低公司设立门槛,放宽公司准入条件,使更多的民事主体都具有投资的能力和资格,使更多的公司得以设立和发展,同时,也兼顾中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投资
中国公司法资本制度未来改革的趋向:1、授权资本制的采纳。2、股东出资形式的彻底放开。3、建立体现资产信用要求的新的公司制度,确保公司财产的独立性,进一步加强对交易安全的维护。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