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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家公司声称要融资 274家公司扮演二线队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 05:45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曹腾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一声枪响,G阳光(000608)、G京东方(000725)和G天威(600550)随即起跑。随着再融资开闸放水,部分上市公司压抑已久的融资冲动开始释放。

  上市公司潜在的再融资行为,一方面取决于公司的主观愿望,另一方面则受客观条件制约。后者既包括以净资产收益率为核心的财务硬指标,也包括市场环境的软约束。分析上市公司年报、日常公告和市场表现,投资者可以对再融资行为作出基本判断。

  42家公司声称要融资

  上市公司是否有再融资打算,公告和年报从不同层面透露出此类信息。其中,相关的董事会公告把再融资上升为正式决议,因此,其参考意义更大。

  为此,我们对已完成股改、且再融资议案仍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司进行了统计(虽然《办法》规定股改完成半年以上的公司方可实施再融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目前不够半年的公司在年内仍能满足这一条件)。结果显示,有42家公司有再融资的想法。

  不过,想法是一回事,够不够格又是另外一回事。虽然同此前的再融资规则相比,《办法》对财务指标的要求有所降低,但这并不等于说没有限制。比如,对所有的再融资,都要求最近三年连续盈利。而就具体的再融资方式,增发和可转债都要求最近三年每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平均值不得低于6%。除此之外,《办法》还就分配、累计债券余额(主要是针对可转债发行)有硬指标限制,同时还对“污点”记录等安排了禁止性条款。综合这些可以量化的要求,以上42家公司有30家符合条件。

  当然,由于《办法》的基本精神是由市场来决定再融资,因此,虽有众多公司守候在再融资的门口,但真正能登堂入室的未必会太多。特别是对公开增发这种最为普及的再融资方式,《办法》要求其价格不得低于二级市场股价。分析人士指出,增发是否能最终成行,市场环境和时机的选择非常重要,而仅就目前的情况看,前期涨幅过高或股价表现不佳的公司遇到的市场阻力可能会比较大。

  在决议有效期、且再融资方式拟定为增发的公司中,自今年以来,累计涨幅在50%以上的有7家;与此同时,有3家公司年内股价不涨反跌。

  274家公司扮演“二线队员

  不过,未以公告形式“明示”再融资意愿并不等于没有此等打算。一方面,在股改完成之前提出再融资意向意义不大;另一方面,门槛的降低使部分公司获得了再融资的准入资格。从这个角度看,已完成股改、且满足基本条件的公司都可视为再融资的“二线队员”。

  统计结果显示,即使以增发和可转债的标准衡量,在605家完成股改的公司中,也有274家符合《办法》对净资产收益率的要求,占比达到45.29%。当然,这其中也有个别公司因定期报告未及时披露,或是存在虚假信息披露等情况被监管机构立案调查,这些公司是否会因此丧失再融资资格,目前还不得而知。

  其实,这中间也有部分公司在年报中透露出再融资意向。例如,G万科就表示,“公司计划年内进行一次股权融资, 具体融资方式将根据政策前提及市场环境酌情考虑, 并以对各方股东有利为原则”。

  再融资不再等于利空

  连续5年熊市使再融资成了“洪水猛兽”,因此,尽管目前环境已经发生重大变化,但惯性思维仍使投资者对再融资存在一定的担忧。不过,分析人士指出,虽然“想融资”和“能融资”的公司不少,但冲击力度不会像想象中的那么大。

  首先,价格决定再融资不会产生“下坠”力。按照《办法》,增发价格不得低于公告前二十个交易日或前一个交易日二级市场价格,因此,折价增发将不可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也有类似要求。

  其次,再融资渠道的拓宽使其不再与二级市场圈钱划上等号。《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可以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募集资金。而通过定向募集,上市公司既可以用股份换取大股东资产,也可以向特定的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这都不会改变二级市场的资金供求格局。

  由于存在程序便捷、成本低廉等优势,一些上市公司已经表现出对非公开发行的偏爱。例如前面提及的三家公司,都无一例外地采用了这一方式。其实,对公司而言,也希望对股东进行选择,当公司的股东构成更多地是战略投资者而非中小投资者时,公司管理层能够与股东更好地进行沟通,公司比较长远的战略规划也更容易得到理解和支持。一些业内人士认为,非公开发行可能成为未来再融资的主流渠道。

  当然,再融资发生脱胎换骨变化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全流通时代的到来。在

股权分置背景下,再融资困局本质上是两类股东利益取向不一致的表现。而在这一制度性缺陷被修复后,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一样,其利益将主要由股价来衡量,通过无节制的再融资做大净资产、“谋杀”股价的做法将失去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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