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贸大股东有意加快债务资本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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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 07:49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本报记者李小兵 中国国贸今天说,由于公司1.5亿美元债务资本化工作尚未启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日前提出,要求公司向其支付自2006年1月1日起至该笔债务资本化工作完成日止期间的资金占用费,并就此签订书面协议。
据悉,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是在2001年12月31日成为对中国国贸这1.5亿美元债权的债权人的,并于2002年1月11日作出承诺:同意中国国贸在适当时候、以适当方式将对其所负1.5亿美元债务予以资本化。 2005年3月21日,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曾书面通知中国国贸,要求中国国贸通过以向其发行流通股股份的方式,对应付其1.5亿美元债务进行资本化。但公司时至今日未能进行该债务资本化工作,因此要求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 中国国贸还说,双方还特别约定:如果在本协议生效后一年内或经甲、乙双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该债务资本化工作仍未完成或未能获得非关联股东批准,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可以要求中国国贸偿还该笔1.5亿美元的债务,而资金占用费应支付至该笔债务最终偿还之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