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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灵:应给私募合法地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 06:3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日前,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表示,应鼓励阳光并购,改善资源配置效率,提升我国企业的全球竞争力。

  吴晓灵指出,应该在我国创造阳光并购的制度环境,提升我国企业的竞争力。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完善上市公司的并购规则(要约收购),建立场外交易制度,为非上市股权和大额股权交易提供合法的交易平台,为股权价格的形成提供制度安排;给市场主体以
更多的自主权,为合规并购提供正常的融资渠道。我们应建立合格投资人制度,在这个范围内应该允许发行国际上所有成熟的金融工具,给私募基金以合法的地位。要让金融成为中资企业战略并购和参与国际竞争的助动力。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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