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同证券挪用资金近14亿被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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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 05:45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夏丽华 北京报道 中国证监会日前开出今年首批行政处罚罚单。天同证券因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近14亿元被责令关闭,湖南贯融生投资顾问公司以个人名义设立账户买卖证券,被罚款1025万元。
经查明,天同证券2004年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分别划出5亿元和8.8亿元资金至联大实业有限公司。证监会认为,天同证券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数额较大,已不再具备继续经营的条件,决定取消天同证券的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其关闭,对其违法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员另行处理。 湖南贯融生投资顾问公司于2000年在湖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交易营业部开设了8个个人证券账户,此后两年多次买卖“秦岭水泥”股票,最高持有量占流通股的比例为2.9%,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98%。截至2002年1月31日,累计卖出1444万元,累计买入5170万元,持股余额401.643万股,违法所得1025万元。证监会认为,贯融生构成了“法人以个人名义设立账户买卖证券”的行为,责令贯融生注销开立的个人账户,没收贯融生违法所得1025万元,并处罚款1025万元。 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在对中关村科技2001年和2002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在未对其对外担保事项执行函证程序,也未取得中关村科技贷款卡及借款、担保信息的情况下,对年报发表了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虽然在审计意见解释性说明中提示中关村科技存在巨额对外担保,但未能揭示其存在重大担保事项遗漏披露的事实。证监会认为,京都所在审计中关村科技2001年和2002年年报过程中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对年报存在的重大遗漏负有审计责任。决定对京都所处以20万元罚款,对李欣、景恒心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