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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资金或将控股G阳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 04:03 第一财经日报

新加坡资金或将控股G阳光

  本报记者 刘瑛 发自上海

  新加坡政府投资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或将成为广西阳光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有限公司(000608.SZ)(下称“G阳光”)第一大股东。

  根据今日公告,4月15日,G阳光与R e c o S h i n e P t e L t d(下称“RSP”)
签署了《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意向书》,双方拟定,G阳光将向RSP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RSP也借此方式对G阳光进行战略投资。这也是2005年12月31日发布《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后又一外资战略投资案例。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RSP将持有G阳光12000万股的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9.12%,RSP也将成为G阳光第一大股东。在此之前,G阳光的第一大股东为北京燕赵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仅持有3216万股,占11.01%。

  另据悉,此次发行的价格将按照批准发行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的105%计算。RSP取得的股份自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之日起3年内不得进行转让。

  G阳光方面还表示,此次非公开发行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

商务部和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后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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