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资金或将控股G阳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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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 04:03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刘瑛 发自上海 新加坡政府投资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或将成为广西阳光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有限公司(000608.SZ)(下称“G阳光”)第一大股东。 根据今日公告,4月15日,G阳光与R e c o S h i n e P t e L t d(下称“RSP”)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RSP将持有G阳光12000万股的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9.12%,RSP也将成为G阳光第一大股东。在此之前,G阳光的第一大股东为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仅持有3216万股,占11.01%。 另据悉,此次发行的价格将按照批准发行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的105%计算。RSP取得的股份自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之日起3年内不得进行转让。 G阳光方面还表示,此次非公开发行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商务部和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后方可生效。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