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严惩地方政府违法占地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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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 06:12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国土资源部: 严惩地方政府违法占地行为 □本报记者柯鹏
昨天,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国土资源部今年将加大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四类严重土地违法案件进行直接查处,其中,将严惩地方政府违法占地行为。 据悉,这四大类案件分别是:一、违反规划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二、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占用土地的;三、在征地过程中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四、地方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公然违法占地的。 记者了解到,国土资源部还公布了两起土地违法案件,一是河北省赞皇县德众钢铁有限公司非法圈占耕地新建炼铁厂案;二是安徽省休宁县政府非法批准占用土地案。 张新宝表示,此类案件违反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有些还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特别是可能涉及到地方政府非法批地的问题。他认为,应当撤销其批准文件,对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