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超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产业合作和股权转让程序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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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 06:12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一、2006年四川超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合作信息 四川超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历经2005年以四川广元为中心的产业战略布局和瞄准国际资本市场资本战略布局后,超磊实业股份公司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2006年新年伊始,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的高管就来到了成都,和超磊实业洽谈产业合作事宜,鉴于各自的产业优势,双方顺利达成了共识,现就具
二、四川超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办理细则 在四川超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成立后,本着“诚信、法制、自律”的原则,严格履行股份公司的合法权力,维护合法的证券交易体系,保护投资超磊实业股东的正当权益,现公布合法办理四川超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股权转让的细则: 1、代理转让超磊实业股份公司自然人股权转让的机构或个人,须经四川超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或超磊实业的分支机构授权后才能进行。 2、投资人在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后,需递交有效身份原件,由超磊实业股份公司董事会审核后并指派公司证券部办理,才可合法受让四川超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权。 3、四川超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收到投资人有效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超磊实业股份公司自然人股权转让交割,交于投资人合法有效的股权证明是:(1)成都托管中心出具的《股权托管卡》;(2)四川超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东资格确认函》。 注:此股权转让办理细则从2005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凡没有按照以上程序办理超磊实业股份公司的自然人股权,我公司不认可其合法股东地位,并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投诉电话:13761108889 特此公告 四川超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 2006年3月22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