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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 06:11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168股票简称:武汉控股编号:临2006-011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3.20股。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4月18日。

  ●复牌日:2006年4月20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自2006年4月20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武控”,股票代码“600168”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控股”、“本公司”或“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6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1、对价安排

  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水务集团,以其持有的4080万股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获得其所持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3.20股股份。

  2、非流通股股东承诺

  (1)关于法定减持承诺

  ①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②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武汉控股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一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可不停止出售股份。

  (2)关于特别减持承诺

  法定承诺的限售期限届满后,十二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后获得流通权的武汉控股股票,二十四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占武汉控股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启动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除外)。

  为了履行法定及上述特别减持承诺义务,水务集团自愿在登记结算机构将所持的获得流通权的武汉控股股票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锁定至承诺期满。当该条件满足后,武汉控股董事会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相关股份解除限售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复核后,向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手续。

  (3)关于现金分红的承诺

  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后,水务集团将在股东大会上提议并投赞成票:武汉控股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当年起的三年内,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武汉控股当年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的50%%。

  (4)关于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的承诺

  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将根据国资委与证监会相关规定,积极推进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二)方案实施的内容

  流通股股东每持10股流通股获得3.20股股票。

  (三)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三、股权登记日、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18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4月20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4月20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武控”,股票代码“600168”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武汉控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2006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单位:股)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2006年4月20日为武汉控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日。

  注:除法定承诺外,水务集团特别承诺,法定承诺的限售期限届满后十二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份,二十四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

  八、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68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电话:027-85725739

  (3)传真:027-85725739

  (4)电子信箱:whkg@600168.com.cn

  (5)公司网站:www.600168.com.cn

  2、财务指标变化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总股本、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均不产生影响。

  九、备查文件

  1、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2、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及补充保荐意见;

  3、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4、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5、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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