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再融资收获股改阶段性成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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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 02:04 第一财经日报 | |||||||||
——构筑全流通市场新秩序系列评论之一 如果说2005年的春天是耕耘的季节,那么,2006年的春夏之交,则将是一个边耕耘、边收获的时点。 昨天,一份发自中国证监会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
这是一个市场有预期的启动时点。《第一财经日报》近日获知,券商、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其实已经做好了准备。如同市场各方所理解的那样,市场融资功能能否成功恢复,其实也将是股权分置改革是否成功的重要衡量标志,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昨天《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在证监会看来,是股改的“阶段性成果”、“象征意义很强”。 这里的“象征意义”其实在于,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恢复是恢复融资功能的引子。有关部门设定了这样的重启融资路线图:第一步,恢复不增加即期扩容压力的定向增发以及以股本权证方式进行的远期再融资;第二步,择机恢复面向社会公众的其他方式的再融资;第三步,择机选择优质公司,启动全流通条件下的首次公开发行。就再融资而言,经过公开征求意见——上报国务院——过会等程序后,再融资可望在“5·1”长假之后启动,而按照证监会的说法,市场意义更为深远的IPO重启也不会太远了。 从各个维度看,股权分置改革和再融资以至IPO的启动都将关联密切。《征求意见稿》的这一条款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即“股改完成半年以上的公司方可实施对社会公众的再融资,首次公开发行率先在完成股改或进入股改程序的公司市值占比达到一定比例的省区启动”。相信在不久后的IPO重启中,类似的条款将再次出现。 在“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股票市场融资功能的缺失无疑是不可想象的。股票市场所特有的价格发现和资源配置的功能,将为实体经济提供除了融资之外的更多经济学“解决之道”,若能运行得当,价格发现和资源配置将会大幅度地提高效率,为经济增长提供长期可持续的动力。 在股票市场诞生16年后,中国市场终于将迎来全流通时代,这是一个令人兴奋的话题。然而,也正如有识之士冷静指出的那样,全流通并非万能,一个健康的股票市场还需要更多条件作为支撑和必要条件。 可以说,就目前《征求意见稿》的取向看,我们正走在“正确的路途上”,其正确之义在于,以更加市场化的方式来发行和监管,让市场发挥更多的约束作用。 首先,在总结以往上市公司再融资经验教训和参考境外成熟证券市场经验的基础上,《征求意见稿》适当降低了再融资的财务指标(尽管就长期而言,财务指标的约束将逐渐降低直至取消);在时间窗口的选择上,也将自主权交给了市场主体;同时,也简化了审核程序。 与此相关,《征求意见稿》还确定,再融资将采取市价发行方式,此前一直被市场诟病的非市价发行方式终将消失在历史的暮霭中。市价发行方式其实对券商形成了无形的约束条件,若公司质量和发行设计欠佳,很可能会面临卖不出去的风险。因此,尽管再融资的门槛降低了,由于新办法突出了对股票发行的市场价格约束和投资者约束机制,洪水猛兽般出现再融资需求的局面或许并不会出现。 在后股权分置的全流通时代,中国股票市场正在经历新旧市场秩序的嬗变,在市场化的路途上,在公开透明的市场构建中,我们愿为一个健康的股票市场而鼓与呼。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