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市场禁入决定书送达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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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 07:34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余汉辉: 因民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从事委托理财业务、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我会《证券市场禁入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实施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其中,对你实施永久性市场禁入,永久性不得从事任何证券业务和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决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00六年四月十五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