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发展大股东为股改增持股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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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 05:34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曹腾 阳光发展(资讯 行情 论坛)(000671)今日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将受让第三大股东杭州哲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持有的5,316,33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9%,受让价格为3.3元/股。
公告称,阳光集团目前持有公司26,369,28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7.71%,与公司其他主要股东持有的股数相当接近。同时鉴于公司已被列入第二十四批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阳光集团为尽快推进股改,同时基于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已全部质押给银行的客观情况,拟通过本次受让杭州哲慧所持公司之股权,为实现向流通股东执行对价安排创造条件和提供来源。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杭州哲慧不再持有公司股份,而阳光集团持股比例将增至的33.29%。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