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证券 > 正文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 05:06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亦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3、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4月10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4月6日、2006年4月7日、2006年4月10日的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北路21号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启祥。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以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385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8108173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6.26%。

  2、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人,代表股份72000000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本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6.6%。

  3、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852人,代表股份90817313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41.28%。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132510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4%;

  (2)通过征集投票方式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共51人,代表股份10670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04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1%;

  (3)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3792人,代表股份89385513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40.6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5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保荐机构的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以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表决情况

  单位:股

  代表股份数赞成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票比例(%)

  相关股东81081731380096235598001585480098.78

  流通股股东908173138096235598001585480089.15

  非流通股股东72000000072000000000100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情况

  序号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名称持股数(股)表决情况

  1上海宝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4611145同意

  2上海宝钢集团公司8595201同意

  3中国工商银行-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7869071同意

  4交通银行-科瑞证券投资基金4513241同意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500000同意

  6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1500000同意

  7深圳市宏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1162400同意

  8中国建设银行-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1149810同意

  9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025000同意

  10交通银行-裕华证券投资基金999938同意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了齐鲁律师事务所高景言先生担任见证律师,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及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齐鲁律师事务所关于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四月十二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