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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硅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 05:06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有研硅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3.5股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4月13日

  ●复牌日:2006年4月17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自2006年4月1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有研",股票代码"600206"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召开时间为2006年4月7日,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4月5日-4月7日的交易时间段。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刊登在2006年4月10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其持有股份的上市流通权而以其所持有的股份向流通股股东做对价安排。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5股股份。

  2、公司唯一原非流通股股东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持有的非流通股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票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东名称执行对价安排前本次执行对价安排股份数量(股)执行对价安排后

  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80,000,00055.17%22,750,00057,250,00039.48%

  三、股权登记日、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13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4月17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4月1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有研",股票代码"600206"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截至2006年4月13日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

  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改革前(股)变动额(股)改革后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非流通股股份发起人国有法人股80,000,000-80,000,0000-

  合计80,000,000-80,000,00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境内法人股+57,250,00057,250,00039.48%

  合计+57,250,00057,250,00039.48%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A股65,000,000+22,750,00087,750,00060.52%

  合计65,000,000+22,750,00087,750,00060.52%

  股份总额145,000,0000145,000,000100.00%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股东名称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可上市流通时间(预计)承诺的限售条件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57,250,000G+24个月注1

  注1:G日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复牌日),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票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

  八、其他事项

  1、咨询方法

  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2号

  邮政编码:100088

  电话:010-62355380

  传真:010-62355381

  2、财务指标变化

  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股东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将发生变动,但本公司总股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均不会因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而发生变化。

  九、备查文件

  1、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北京君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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