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汽四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更正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 05:06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公司于2006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了《长春一汽四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由于理解错误,将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东表决情况误填为登记日前十名股东的表决情况,现更改为:
2、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表决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表决情况 1金鼎证券投资基金3500000同意 2泰阳证券1946750同意 3中国工商银行-华安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900000同意 4马金森398300同意 5于云龙305200同意 6倪颂喜282600同意 7刘楠276340反对 8俞民昊235480同意 9朱礼娟220000同意 10韩淑娟180000同意 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四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四月十一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