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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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 05:06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6年4月10日在安徽省六安市金水湾大酒店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2人,监事会主席孙国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其委托黄幼仙女士出席、主持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
会议由黄幼仙女士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一致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2005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保证2005年度报告所载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6年4月12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