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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国资委批准的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 05:06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4月10日获得山西省人
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晋国资产权函[2006]93号《关于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文件的批准。此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国有法人股302,934,236股,占总股本的69.97%,该股份具有流通权。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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