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银监会联手防范信用卡风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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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 02: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记者 禹刚 《通知》要求发卡机构严格审查申请人资料,收单机构强化风险控制 北京消息针对近期不法分子利用信用卡违规套现的做法,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昨日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发卡机构加强管理,从源头控制信用卡风险,保障银行资金安全。
据人行和银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银行中介代理公司"、"贷款中介"等名义,为客户代办信用卡并利用信用卡的透支额度和免息期,通过虚构POS机刷卡消费骗取高额手续费和银行资金。 为规范信用卡发卡和受理行为,保障银行资金安全,促进信用卡业务健康发展,建立良好的经济金融秩序,人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信用卡业务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在信用卡业务发展较快的大中城市,代办信用卡的非法中介公然在当地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刊登"代办信用卡并全额提现"、"POS刷卡消费提现"等广告,这种做法将违规套现行为公开化,不但会严重扰乱信用卡发卡和受理市场,加大银行经营风险,而且对社会诚信环境造成破坏。 对于目前商业银行等机构大力开展中间业务,对银行卡业务的推广更是不遗余力,《通知》此次对发卡机构作出特别规定,要求信用卡发卡机构应严格审核申请人的申请资料,加强风险控制与管理,做好对持卡人的安全用卡教育。 由于部分案件是由于发卡机构的风险控制不严造成的,人行和银监会要求发卡机构对信用卡申请人进行严格的身份核定和信用审查;要慎重选择发卡营销外包服务商,并严格管理与发卡营销外包服务商之间的外包关系,明确双方责权利。 此外对于收单机构,该《通知》则明确要求收单机构应加强特约商户管理,强化对特约商户的风险控制,防范特约商户非法套现等风险。收单机构要加强对特约商户资质的审核,防止拓展不合规商户。 对于中国最大的银行卡服务机构中国银联,《通知》也要求其加强与成员银行、工商、公安机关间的协调,防止不法贷款中介和恶意申请人在多家银行反复作案,并联合各成员机构开展持卡人安全用卡教育和特约商户收银员培训,增强其风险防范意识。 业内人士分析,此次人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有关信用卡风险防范的规范性文件,体现了两个金融管理部门对信用卡快速发展过程中暴露出的风险的重视,有利于形成监管合力,维护持卡人对信用卡支付的信心,引导银行卡产业健康发展,促进我国支付体系安全、高效运转。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