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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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 05:44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按产品或关联人占同类2006年预计总2005年实际发生 劳务类别交易的金额金额 等进一步比例 划分 采购原材料购销商品北京燕京啤酒集68.41%40,00039,642 团公司 销售啤酒等购销商品北京燕京啤酒集1.71%1,000979 团公司 本公司使用“燕京”商综合服务北京燕京啤酒集51.21%2,310.452,181.62 标,母公司按年销售收团公司 入的1%支付“燕京集 团”商标使用费,子公 司按0.008元/瓶计算支付。 本公司收取“燕京集综合服务北京燕京啤酒集10.24%462.09391.74 团”商标使用费返还款团公司 本公司使用“燕京集综合服务北京燕京啤酒集4.10%184.90184.90 团”工业用地其中:团公司 438409.9平方米,按每年 每平方米约人民 币4元支付。31853平方 米,按年租金10.5万元支 付。 本公司有偿使用“燕京综合服务北京燕京啤酒集34.45%1,554.541,554.54 集团”有关住房、医疗、团公司 食堂、办公设施、能源、 动力、保安设施或服 务,支付“燕京集团” 综合服务费。 采购瓶盖购销商品北京燕达皇冠盖10.31%6,0265,757 有限公司 委托加工听装啤酒接受劳务北京长亿人参饮100.00%2,3482,127 料有限公司 采购贴标胶购销商品北京双燕商标彩0.26%154133 印厂 采购商标,印刷标识购销商品北京双燕商标彩9.90%5,7906,621 印厂 销售原材料等购销商品燕京啤酒(莱州)5.13%3,0002,769 有限公司 销售原材料等购销商品燕京啤酒(曲阜4.28%2,5001,987 三孔)有限责任 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主营业务与本公司关系 北京燕京啤酒北京市顺义区34100万元李福成制造、销售啤本公司股东,且与 集团公司双河路九号酒、无酒精饮本公司同一法定 料、啤酒原料、代表人。 饲料、瓶盖 北京燕达皇冠北京市顺义区284万美元丁广学生产皇冠瓶盖“燕京集团”的合 盖有限公司平沿路路南及塑料模具,销营公司 售自产产品 北京长亿人参北京市顺义区2193.88万美元丁广学生产饮料、果蔬“燕京集团”的合 饮料有限公司顺通路饮料、蛋白饮营公司 料、茶饮料、咖 啡饮料、啤酒 北京双燕商标北京市顺义区3761.4132万元李福成商标印刷、其他“燕京集团”的合 彩印厂顺通路36号印刷品印刷,制营公司 造纸箱,加工纸 制品 燕京啤酒(莱山东省莱州市23076.923万元李福成啤酒、饮料、复“燕京有限”的 州)有限公司合饲料控股公司 燕京啤酒(曲阜山东省济宁市18705.38万元李福成啤酒、饮料“燕京有限”的 三孔)有限责任合营公司公司 注:以上所称“燕京集团”指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所称“燕京有限”指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目前上述关联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上述的关联交易均属本公司常年支出,对本公司利润无重大影响。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因本公司无自营进出口权,故本公司部分进口主要原材料大麦及出口啤酒业务是通过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之主要股东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不向本公司收取任何费用,购销商品的价格按实际与外商发生的金额支付。公司有必要与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长期进行此类日常关联交易。 2、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有必要与关联方长期进行此类日常关联交易。 3、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关联交易公正、公平、公允,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 六、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获得10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在关联公司任职的关联董事李福成、戴永全、李秉骥、丁广学4人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前,已获得了独立董事李兴山、陈建元、朱立青、赵述泽、胡国栋的书面事前认可,审议后,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符合市场经济原则,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 七、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均依据本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付款安排、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等遵循《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协议有效期截止2006年12月31日。上述关联交易协议将在公司2005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八、其他相关说明 1、备查文件: (1)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董事会决议; (2)上述关联交易协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2、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九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