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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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 05:44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一、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监事记名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05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法人治理、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风险;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0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程序合法,符合实际。 2、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银行借款的议案》、《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2005年度使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 3、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额度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 三、监事会独立意见 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公司的日常管理、重大决策、信息披露以及高管人员执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以上工作中能够依法规范运作,重大决策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2005年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05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高管人员执行职务时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监事会在检查了公司相关的财务情况后,认为:财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未发现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发生。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4月11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