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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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 05:44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4月10日 2.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南路振业大厦B座12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永明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76,872,9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0.31%。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表决情况:审议通过《关于何万英辞去监事会监事并选举贺云为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76,872,953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全部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深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余北群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