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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中飞通用航空公司等共同成立西安新宇航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的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 05:44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于2006年4月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中飞通用航空公司等共同成立西安新宇航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告如下:

  一、概述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高新”)、中飞通用航空公司(以下简称“中飞公司”)和远方航空技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远方公司”)拟共同对“西安新宇航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宇公司”)进行增资重组设立合资公司,共同开拓日益增长的通用航空维修市场。

  新宇公司由中飞公司与远方公司合资组建于2000年10月25日,现注册资本750万元,公司注册地址为西安阎良国家级航空产业基地,主要从事航空维修、航空工程、航空制造等业务,拥有CAAC通用飞机D检、大修等资质。

  本次拟进行的增资重组完成后,新宇公司名称、注册地址不变,注册资本变更为1500万元,股东股份比例变更为海特高新占50%,中飞公司占45%,远方公司占5%。主要从事民用航空器维修;飞机地面配套设施研制与维修;航空工程及航空技术研究。

  二、增资方式

  1、海特高新以有关航空维修技术设备和资金进行增资,海特高新投入合资公司现金比例不低于总投入的30%;

  2、中飞公司、远方公司以现有的在新宇公司经

审计后从事航空维修业务的净资产(不含土地房屋)作为投入进行增资,不足部分由中飞公司、远方公司以现金补足;增资重组前新宇公司的债权、债务及其它公司行为均由其原股东承担,不构成增资重组后的新宇公司的资产和责任。

  3、各方提供的维修技术及其他无形资产均不作价,不计入投资合作条件。

  4、具体事宜待正式协议签署后另行公告。

  三、公司发展规划

  1、合资公司成立第一年完善维修项目及能力,形成核心竞争能力。

  2、第二年启动2-3种型号通用飞机、支线飞机D检、大修以及航空机载设备制造、航空地面设备制造。

  3、第三年合资公司形成航空制造、航空维修、航空工程业务的大批量规模能力,成为国内航空维修强势企业。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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