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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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 05:44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的召开、出席情况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4月8日上午在公司四号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5名,代表股份26051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21%,其中:法人股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2595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流通股股东2人,代表股份93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留恩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河南安阳彩色显像管玻壳有限公司动力运输资产的议案》。 由于此项决议涉及关联交易,河南安阳彩色显像管玻壳有限公司、安玻实业公司作为关联交易方,已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回避表决。其他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参与表决。表决结果:赞成票114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其中非流通法人股210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非流通法人股有效表决权的100%;流通股9385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流通股有效表决权的100%;无反对和弃权票。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一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