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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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 05:44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6年4月8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亮甲店130号亿阳大厦公司一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06年3月28日以E-mail及电话确认方式发给公司全体监事。
监事会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陈晓峰先生因公务委托赵更书女士代表出席会议并代为表决。会议由郑德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审议并经过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通知"以及修订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全面、系统、完善的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修改后的《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以上议案须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4月8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