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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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 05:44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6年4月9日在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古北南路268号2楼会议厅召开。应到5位监事,实到4位监事,封亚培监事委托陈峰监事行使表决权,黄昭仁监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05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2005年年报和摘要》 公司2005年度财务报告经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对公司《2005年年报》进行了审议,并听取了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和公司相关人员关于年度审计过程情况的报告,认为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2005年财务决算报告》 四、《关于审议2005年公司利润不作分配的议案》 五、《关于取消受让中山北路3880号(中环大厦)的议案》 六、《关于取消收购上海纺饰进出口公司的议案》 七、《关于变更2001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盘活资产、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6年4月9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