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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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 05:44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l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2.6股 l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4月13日 l复牌日:2006年4月17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l自2006年4月1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腾达",股票代码"600512"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6年4月6日公司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见2006年4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形式为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股,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票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6股股票,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股份总计为1,560万股,占非流通股的15.64%。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东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将发生变动,但公司的总股本仍为15,973.52万股,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均保持不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法定承诺如下: (1)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改革后其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3)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持有、控制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 2、方案实施的内容: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2.6股。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序号执行对价的股东名称执行对价安排前本次执行数量执行对价安排后 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本次执行对价安排股份数量(股)本次执行对价安排现金金额(元)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1叶洋友9,803,2006.141,533,360--8,269,8405.18 2叶立春8,191,5005.131,281,267--6,910,2334.33 3叶小根7,237,7004.531,132,079--6,105,6213.82 4叶林富6,908,6004.331,080,603--5,827,9973.65 5叶春方6,612,7004.141,034,320--5,578,3803.49 6叶洋增4,606,2002.88720,475--3,885,7252.43 7阮建军4,228,4502.65661,390--3,567,0602.23 8杨仙彩3,948,0002.47617,523--3,330,4772.08 9徐君明3,948,0002.47617,523--3,330,4772.08 10蔡晓彬3,290,1002.06514,619--2,775,4811.74 11项兆云3,290,1002.06514,619--2,775,4811.74 12陈华才3,290,1002.06514,619--2,775,4811.74 13叶世君3,290,1002.06514,619--2,775,4811.74 14占彩花3,059,9001.92478,612--2,581,2881.62 15王福东2,961,1001.85463,158--2,497,9421.56 16王冬琴2,895,3001.81452,866--2,442,4341.53 17於秀花2,763,8001.73432,298--2,331,5021.46 18徐爽2,611,4001.63408,460--2,202,9401.38 19王菊琴2,303,2001.44360,253--1,942,9471.22 20任平2,270,4001.42355,123--1,915,2771.2 21黄荷玲1,974,5001.24308,840--1,665,6601.04 22叶舒健1,941,4001.22303,663--1,637,7371.03 23杨晖1,809,9001.13283,094--1,526,8060.95 24叶林芳1,415,1000.89221,342--1,193,7580.75 25陈建1,250,8000.78195,643--1,055,1570.66 26林冬兰1,152,1000.72180,205--971,8950.61 27王菊花1,086,3640.68169,923--916,4410.57 28阮建红797,5750.5124,752--672,8230.42 29阮文君797,5750.5124,752--672,8230.42 合计99,735,16462.4415,600,000--84,135,16452.67 三、股权登记日和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13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4月17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4月1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腾达",股票代码"600512"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变动前变动数变动后 非流通股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0 2、境内法人持有股份----0 3、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99,735,164-99,735,1640 非流通股合计99,735,164-99,735,164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084,135,16484,135,164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084,135,16484,135,164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60,000,00015,600,00075,60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60,000,00015,600,00075,600,000 股份总额--159,735,1640159,735,164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序号股东名称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可上市流通时间承诺的限售条件 1叶洋友82698402007年4月17日注1、注2 2叶立春69102332007年4月17日注1、注2 3叶小根61056212007年4月17日注1 4叶林富58279972007年4月17日注1 5叶春方55783802007年4月17日注1 6叶洋增38857252007年4月17日注1 7阮建军35670602007年4月17日注1 8杨仙彩33304772007年4月17日注1 9徐君明33304772007年4月17日注1 10蔡晓彬27754812007年4月17日注1 11项兆云27754812007年4月17日注1 12陈华才27754812007年4月17日注1 13叶世君27754812007年4月17日注1 14占彩花25812882007年4月17日注1 15王福东24979422007年4月17日注1 16王冬琴24424342007年4月17日注1 17於秀花23315022007年4月17日注1 18徐爽22029402007年4月17日注1 19王菊琴19429472007年4月17日注1 20任平19152772007年4月17日注1 21黄荷玲16656602007年4月17日注1 22叶舒健16377372007年4月17日注1 23杨晖15268062007年4月17日注1 24叶林芳11937582007年4月17日注1 25陈建10551572007年4月17日注1 26林冬兰9718952007年4月17日注1 27王菊花9164412007年4月17日注1 28阮建红6728232007年4月17日注1 29阮文君6728232007年4月17日注1 合计84135164-- 注1、承诺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即股改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注2、承诺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注3、叶洋友先生、叶立春先生、叶小根先生、叶林富先生、叶春方先生、陈华才先生、徐君明先生、叶洋增先生由于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持有的公司所有股份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锁定,在限售期满后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的25%,离职六个月内不得出售。 八、其他事项 1、查询方式 单位: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11楼 联系人:陆沪生 联系电话:021-68406906 传真:021-68406906 邮政编码:200122 2、财务指标变化 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股本总数不变,按该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上年度每股收益不变。 九、备查文件 1、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2、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书; 3、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补充保荐意见; 4、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 5、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6、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独立意见; 7、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独立意见; 8、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11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