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部分股权继续冻结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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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 05:44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在中国进出口银行诉咸阳偏转集团公司借款合同一案中,公司大股东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3225万股,占总股本的29.51%)作为借款担保人,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中的1269.7214万股(占总股本的11.62%)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冻结。该部分股权冻结将于2006年4月9日期满。
近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获悉,该部分股权将继续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冻结,冻结期限为六个月,自2006年4月7日起至2006年10月7日。 本公司就前期该股权持续冻结事项已予以公告,详见本公司2004-020号及2005-021号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十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