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成大(600739)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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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 05:44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本次会议否决《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l本次会议通过《关于全面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l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4月10日在大连成大大厦26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提议召开,由董事长尚书志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总数160,225,285股,占公司总股本32.1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辽宁文柳山律师事务所张开胜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逐项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如下决议: 1、否决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0股;反对160,225,28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0股。 2、通过关于全面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160,225,28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辽宁文柳山律师事务所张开胜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关于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提出新提案的股东资格及程序、会议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2、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董事签署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4、律师出具的《关于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4月10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