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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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 05:44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由于公司大股东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哈药集团有限公司日前召开董事会会议,对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提出动议。目前,公司尚未制定具体股改方案,也未正式进入股改程序。本公司将尽快推进股改工作的进程,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牌。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一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