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小老板投保需全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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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 05:44 中国证券报 | |||||||||
人物介绍 35岁的刘先生是一家小型私企的老板,自己经营的事业正处于上升期,33岁的妻子是全职太太,1岁的女儿活泼可爱,目前家里已有三十多万元的积蓄。这样衣食无忧、其乐融融的家庭颇让人羡慕不已。但刘先生一位学金融的朋友却告诫他,这个看似完美的家庭,其财务结构却存在着不容忽视的潜在风险。刘先生一听吓了一跳,连忙找到保险公司的专家来
投保分析 由于夫妻二人都无法享受社保提供的四险一金,商业保险的意义对于刘先生这样的家庭就显得非同小可。假如作为家庭经济支柱的刘先生一旦出现意外或身患重病,家庭财务状况势必会陷入危机。没有稳定持续的财务支持,即使日常生活的开销不成问题,逐年攀升的医疗费用也可能击垮家庭的经济基础,更不用说女儿未来长期教育计划的实施了。 家庭理财计划的制定必须建立在风险防范的基础之上,结合家庭的实际财务状况与保障需求,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免除潜在风险可能带来的后顾之忧。类似家庭应重点考虑其经济支柱的保障,高保额意外险不可或缺。 投资方案 建议刘先生夫妻均投保40万元中意人寿“理财健康保障计划”,包括30万元重疾保险和10万元综合住院补偿医疗保险。考虑到刘先生是家庭的唯一经济支柱,因此给他加保50万元的意外险,那么刘先生和刘太太的年缴保费分别为14869元和12180元,20年缴清。 为女儿储备一笔教育资金,购买“中意锦绣行年金两全保险”,年缴保费22930元,缴至17周岁。这部分支出相当于强制储蓄,无论家庭经济状况发生任何变化,女儿的教育金都有了可靠的保障。 利益获得 夫妻双方在88周岁时可以各自获得30万元的满期金。 假如88周岁前夫妻双方任何一方不幸身故,对方都可获赔30万元身故保险金。如果刘先生是由于意外导致的身故,其家庭可获得80万元身故保险金。 如果夫妻任何一方在88周岁之前患上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将可以获得30万元的保险金作为治疗费用。 夫妻双方每人每年最多可以报销高达10万元的住院费用,其中包括部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药品以外的药品费用、住院前诊断费用、床位费、空调费、急救车费及其他住院期间费用。 家庭每两年会得到2000元现金返还作为体检津贴。 从女儿18周岁开始,可连续四年逐年领取10万、10.5万、11万、11.5万的教育金。在保险保障期间,被保险人还可享受残疾提前给付保障以及身故保障。 每年获得保险公司的现金红利和投资收益。 风险提示 购买保险的资金流动性较差,占用了家庭一部分流动资金,需在留足家庭备用储蓄的基础上再进行保险理财规划。 如果投保人年龄偏大,重疾类保险支出易出现保费倒挂情况(即缴多拿少),因此应该选择在青年时期进行购买较为合适。(中意人寿)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