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要约收购生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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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 08:44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实习记者 杨志刚 齐鲁石化(600002)、石油大明(000406)、扬子石化(000866)和中原油气(000956)等公司今日同时公告,四家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全面要约收购四家公司的要约期届满,要约生效。
中国石化(资讯 行情 论坛)向四家公司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发出的全面要约收购的要约期于2006年4月6日15:00时届满。根据登记公司的确认,截至2006年4月6日15:00时,经确认的四家公司流通股股东已预受要约且未撤回的股份,均分别超过本次要约收购生效条件要求的最低预受要约股份数,本次要约收购生效。 股份交割手续完成后,中国石化将持有齐鲁石化1,932,199,784股股份,持有石油大明329,695,057股股份,持有扬子石化2,318,612,282股股份,持有中原油气853,705,130股股份,分别占四家公司总股本的99.09%、90.57%、99.51%和97.61%。四家公司的流通股股票将因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而被终止上市交易。 自要约期届满次一个交易日起,即2006年4月7日,至终止上市前,四家公司的股票暂停交易。中国石化向石油大明、扬子石化和中原油气等三家公司的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预计将于2006年4月11日划至接受要约的流通股股东账户。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