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古井澄清媒体关于股权转让和股改的报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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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 08:44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实习记者 杨志刚 *ST古井A、*ST古井B(000596、200596)发布公告,对近日媒体对公司的报道进行了澄清。 近日有媒体对*ST古井的股权转让和股改事宜进行报道,称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古井集
针对上述报道,*ST古井董事会向古井集团、古井集团实际控制人亳州市政府和亳州市国资委进行了征询,认为上述报道严重失实,误导了广大投资者,对以上传闻分别作出如下澄清说明: 亳州市国资委曾于2005年11月7日对古井集团国有股权在合肥市产权交易所正式挂牌出让,并发布有关公告。该次转让公告发布后,确有多家国内和国外的意向受让方与亳州市国资委联系和接触。但是在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内,出让人未能与有关意向受让方达成共识,按照国有资产转让的有关规定,该次挂牌转让已结束。 亳州市国资委于2006年3月21日就古井集团国有股权转让事宜在合肥市产权交易所发布了招商公告,已经有意向受让方与亳州市国资委进行了联系,但是目前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古井集团国有股权转让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亳州市国资委曾于2005年期间就深圳万基集团和香港嘉鑫控股集团等国内外意向受让方,就古井集团转让事宜进行了接触,但是没有签署任何协议或意向性协议或做出其他安排,目前也没有任何新的进展。 泰国TCC集团有关人士于2006年3月对安徽进行商务考察时,考察了古井集团,但是并没有就古井集团国有股权转让事宜,与亳州市国资委和古井集团之间签署任何协议或意向性协议或做出其他安排。 目前,亳州市国资委对古井集团国有股权转让工作尚未制订时间表。亳州市国资委和古井集团已经开始研究*ST古井的股权分置改革事宜,目前尚未考虑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与古井集团资产重组相结合的方式。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