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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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 04:43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3日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4月10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