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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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 04:43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3月18日在《中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4月17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4月13日-2006年4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6日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大唐电信集团主楼315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以下称"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提示公告: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于2006年3月31日和4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发布二次召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公告。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6年4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1)公司股票已于2006年2月27日起开始停牌,公司于2006年3月18日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3月27日公布调整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股票于2006年3月28日复牌,4月7日开始再次停牌。 (2)公司股票已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持续停牌。如果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及资产置换议案未经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股票于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日的次一交易日复牌;如果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股票在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支付的股份上市交易之日复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承债式收购公司资产的议案》 关联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和电信科学技术第十研究所回避表决,该议案需经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由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承债式收购公司资产是其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的特别承诺事项,因此该议案是《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前提条件。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该议案须同时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同时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为此,本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若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6年4月7日-4月14日上午9:00-11:30及下午1:00-5:00。 3、现场登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联系方式 收件人: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 联系人:王少敏,张锐 联系电话:010-62303607;010-62301982;010-62302266转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传真:010-62303711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4月13日至4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沪市挂牌投票简称表决议案数量说明 738198大唐投票2A股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元代表《关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承债式收购公司资产的议案》,以1元的价格予以申报;2元代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2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议案内容对应的申报价格 《关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承债式收购公司资产的议案》1元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元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例如:投资者对《关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承债式收购公司资产的议案》和《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均投同意票,其申报为: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委托股数 738198买入1元1股 738198买入2元1股 六、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的实现方式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并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董事会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06年4月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6年4月7日至2006年4月14日。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详见《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会期半天,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事项的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以投票方式同意/否决/弃权相关股东会议的议案。 本公司/本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酌情对该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